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外事工作归口管理,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学院开展对外教育交流合作提供相应的政策 指导和信息服务。
3.负责拟定学校国际化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4.负责学校因公出访团组的联络与组织以及各类因公出访人员的审批、护照、签证等管理及服务工作。
5.负责学校重大外事活动的规划、组织和实施以及来访外宾的邀请、接待、翻译与活动安排等工作。
6.拓展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及国际组织等的合作项目,审核与签署校际友好合作协议。
7.负责各类来华留学交流项目和出国留学项目的开发、实施和手续办理工作。
8.负责来华留学生招生宣传、录取、申报和管理工作。
9.负责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项目的申报、招生和管理及教育部留学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的聘请、手续办理及日常管理等事务。
11.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志愿者、外派教师项目等工作。
12.负责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事务。
13.负责学校涉外工作文件、文献、图片、资料等信息的收集和归档管理。
14.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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