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专业留学人员赴俄罗斯研修或攻读学位(具体选拔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目查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访问学者:3-24个月(可含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重点选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含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费用及预科学习期间的奖学金)。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1)访问学者:应为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艺术工作者,冰雪项目运动员、教练员或管理人员;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国内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3月20日-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艺术体育类项目”。
音乐、美术、舞蹈专业申请人员需提交影像资料,可以电子邮件或DVD-R光盘形式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受纸质作品(集)。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5月份公布。申请人届时可自行登录申报网址查询。
申请人申请时可暂不提交俄语水平合格证明,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一般安排在6-8月,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留学人员派出后先进行一学年的俄语预科学习,通过俄方院校入学测试后再进入专业学习。未通过者,应立即回国,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终止。
1、支持申请人自行联系取得俄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申请时已获得俄方院校/入学通知书者,请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2、申请时未获得俄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者亦可申请,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驻俄使(领)馆教育处(组)协助落实国外留学单位,最终留学单位以驻俄教育处(组)落实结果为准。
留学候选人需按照俄方拟录取院校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语言培训期间统一填写),于5月底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了解相关信息并按时申报。